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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森:“丝绸之路”这一概念最早由一位德国地理学家提出。他在中国旅行时发现了这条通向西方的贸易路线,并为它命名为“丝绸之路”。但这样的定义过于单一,并没有考虑贸易的双向性。他并未考虑从西方输入的马匹。若中国不将大量丝绸运往新疆阿勒泰换取马匹,这种贸易就不会存在。阿勒泰位于新疆北部,马匹主要通过这里进入内地。另一个值得关注的历史背景是,当时,蒙古地区被匈奴控制,他们无法从北方获得马匹,只能转向西北,沿着河西走廊一路到达新疆和宁夏。这一转变非常重要,大约从秦朝开始,秦朝修建了长城,以抵挡匈奴的南侵,但也让匈奴变得更加强大,因为这让匈奴知道了进攻的方向:如果没有长城,他们可能会零散地发动入侵;有了长城后,他们集中力量发起进攻。秦朝不得不用金钱和丝绸收买匈奴,让他们撤退。中国人不得不绕开匈奴的控制,向更远的西方寻求马匹,并进入我们今天所称的“斯坦”地区——如吉尔吉斯斯坦和哈萨克斯坦。这一过程不仅塑造了中国西部边疆的格局,也让丝绸之路成为国际交流的枢纽。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在优某农业公司种植并获得“赛雷特”苹果果实的过程中,必然有大量的树苗枝条被繁殖。根据本案证据可以合理推定其存在持续生产、繁殖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行为。优某农业公司以营利为目的种植“赛雷特”品种树苗,大量销售苹果果实,且存在扩繁行为,其种植行为应认定为生产、繁殖行为。其既生产、繁殖苹果树苗,又销售苹果果实。其销售收获材料的行为是生产、繁殖授权品种繁殖材料行为在时间与获取非法利益链条上的自然延伸,应作整体考量。确定赔偿数额时,应遵循全面赔偿原则,以销售收获材料获得的利润作为侵权获利的参考。对侵权品种繁殖材料作灭活处理是停止侵害的有效措施和当然之义。在判令承担停止侵害的具体责任方式时,基于被诉侵权品种具有多年生长和无性繁殖的特性,若不对侵权繁殖材料进行灭活处理,侵权植株可能长期存活并有扩散风险。相较于铲除苗木再重新种植的方式而言,权利人主张仅对接穗灭活并嫁接非侵权品种接穗的停止侵权方式更能够兼顾各方利益,应予支持。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四是突出开放合作。既有政府间科技合作对话,又广泛邀请国际科技组织及全球科学家、企业家、投资人等参与,链接全球创新智慧、搭建交流合作平台。
罗森:他的这本书并非专注于丝绸之路,而更侧重于全球史。他的核心关注点是贸易,以及贸易如何塑造和影响世界。彼得·弗兰科潘是一位全球史学者,他可能去过北京,但他并不了解真正的中国。我曾走遍甘肃、宁夏、新疆等地,而他大概从未踏足这些区域。如果他真的去过新疆或草原地区,他的论述方式应该会有所不同。此外,他的著作中几乎没有涉及草原,这是一个缺陷。在探讨中国早期历史时,我们必须关注那些早期传入中国的重要因素。比如,若没有外来的牲畜,中国的发展路径会大不相同。牲畜对中国经济至关重要,从商代甚至更早的新石器时代晚期开始,畜牧业便在中国经济结构中占据了重要地位。要理解中国经济的成功,必须同时考虑低地农业和高原畜牧业的结合。高原地区离不开羊群,若没有羊,就无法有效利用那些海拔较高、地形崎岖的地区。从内蒙古到甘肃、青海,遍布着牧场和羊群,这些因素塑造了中国西部的经济模式,影响了丝绸之路沿线的社会结构。任何关于丝绸之路的研究,都不应忽视草原和畜牧业的重要性。
这一青藏高原气候及环境变化研究重要成果论文,近日在国际专业学术期刊《自然-地球与环境评论》(Nature Reviews Earth& Environment)发表。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易信表示,惠民生是促消费的基础,促消费是惠民生的重要途径。强化二者牵引联动效应,有助于增强消费能力、提升消费意愿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把蕴藏的大量消费需求释放出来,形成更多消费新业态、新增长点。
美团统计,今春赏花与低空飞行、索道滑行、高铁出行、邮轮航行、湖泊泛舟、美食品享、汉服拍摄、亲子研学、故居走访、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的关联搜索热度较高,多业态混搭的赏花模式成为新潮流。(完)